区内各校(园),区教师进修学院,其他教育机构: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推进渝中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中教〔2020〕8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届渝中区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一)第十届渝中区骨干教师拟评选500名。
(二)校(园)长所占比例不超过15%。
二、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
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等按照《重庆市渝中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渝中教〔2020〕83号)规定执行。
三、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需高度重视骨干教师的评选工作,成立骨干教师推荐小组,严格按照《重庆市渝中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开展推荐工作。
(二)严格程序。各单位需加强对推荐对象政治思想素质、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业绩的全面考核,特别注意做好师德承诺、材料审核、校内公示等重要环节,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
(三)规范报送。请各单位于2023年6月2日以前将《第十届渝中区骨干教师申报表》(附件1)、《第十届渝中区骨干教师推荐名册》(附件2)、按《渝中区骨干教师推荐材料清单》(附件3)装订成的材料册报交区教师进修学院培训楼二楼督评中心1办公室。同时将附件1、附件2传至联系人邮箱。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联系人:梁倩,联系电话:15086868190,邮箱:982965242@qq.com。
附件:
1.第十届渝中区骨干教师申报表
2.第十届渝中区骨干教师推荐名册
3.2023.5.23渝中区骨干教师推荐材料清单
4.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
(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