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各中小学:
按照市教委关于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工作要求,我委印发了《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方案》(渝中教[2019]89号)文件。请各校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于9月30日前,将由校长、书记签字盖章的自查报告和自查自纠对照表(书面材料及电子稿)交区教委小学教育科。
联系人:杨光 63840150;
联系邮箱:312239659@qq.com。
附件:
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
2019年9月20日
更新时间:2019-09-23 09:00:54 发布者:大坪中学 浏览人数:
委属各中小学:
按照市教委关于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工作要求,我委印发了《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方案》(渝中教[2019]89号)文件。请各校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于9月30日前,将由校长、书记签字盖章的自查报告和自查自纠对照表(书面材料及电子稿)交区教委小学教育科。
联系人:杨光 63840150;
联系邮箱:31223965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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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