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各校园、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区教育系统“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知识分子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结合庆祝建国七十周年系列活动主题,现对全区教育系统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的学习内容和学分审核登记方式作如下调整:
一、学习材料
(一)《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宣讲参考提纲》(集中宣讲);
(二)《中共重庆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在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中展现新作为实现新突破的决定》(节选);
(三)《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中委发〔2019〕13号)。
二、学习形式
学校集中宣讲、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教师在学习的基础上自主选择完成以下任务之一:
(一)撰写“厚植爱国奋斗精神,做新时代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学习心得体会1份,800-1000字;
(二)创作“祖国七十年 渝中新变化”主题书法或摄影绘画作品1幅;
(三)撰写“我和我的祖国”主题征文或演讲稿1份。
三、验收方式
6月15日前,学校完成集中宣讲及教师自主学习,教师将本人的学习心得或创作作品交各学校继教部门审核存档。除书法绘画作品外,其他作业均交电子档文件。
6月20日前,由学校根据教师本人的学习心得或创作作品完成情况给予等级评价(合格/不合格),填报《公共科目学分导入信息表》(附件2)上交区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登记,按3学分记入2018-2019学年区级以上集中培训项目。
四、其他要求
待市人力资源开发培训中心正式发布我市2019年公需科目网络学习课程后,我委另行通知。各校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习,所得学分记入2019-2020学年度继续教育登记。
附件:
1.《中共重庆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在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中展现新作为实现新突破的决定》(节选)
2.2018-2019渝中区教师公共科目学分导入信息表
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