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各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
居民医保是保障在校学生基本医疗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涉及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也是市委市政府考核区委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渝中区医疗保障局、渝中区税务局、渝中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渝中区中小学生儿童2020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征收工作的通知》(渝中医保﹝2019﹞41号)要求,渝中区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应在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20日,协助各街道开展中小学生及幼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征收工作。截止目前,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参保比率较低,且与上年相比参保人数明显下降。现将相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各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领导应高度重视,把中小学生儿童参加居民医保作为一项阶段性重要工作抓好抓实,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家长群、班报、班会、宣传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把政策讲透、把流程讲明,确保将应参保学生、儿童全部纳入参保范围。学校要与街道加强协作配合,及时了解和解决学生在参保缴费时遇到的问题,确保学生参保征收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
1.《渝中区医疗保障局 渝中区税务局 渝中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渝中区中小学生儿童2020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征收工作的通知》(渝中医保﹝2019﹞41号)
2.《渝中区街道各学校参保情况对比表》
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
2019年12月11日